好的,我帮你改写这篇文章,保持内容和字数大致不变,同时增加一些细节描述和润色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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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因为“公正”这两个字而对史坦尼斯抱有好感。这个词极具迷惑性,尤其是在崇拜英雄、推崇正义的年代里更是如此。人们总喜欢把“公正”当成最高美德,然而现实往往复杂得多。
无论是追剧还是阅读原著,支持史坦尼斯的声音主要来源于两个典型人物:品格高尚的艾德·史塔克和忠诚的洋葱骑士戴佛斯。而其他人对史坦尼斯的评价则参差不齐,有好有坏。不可否认,他确实是个意志坚强、勇猛无畏的战士,但除了这些,他身上难以让人产生好感的因素其实更多。
我们先来剖析一下史坦尼斯那种表面上的“公正”到底是什么样的。
展开剩余86%关于“公正”,史坦尼斯最为人熟知的一句话就是,他砍掉洋葱骑士戴佛斯四根手指骨节时说的:“善行不能抵消恶行,恶行也不能掩盖善行,每一行为都要受到应有的惩罚。”这句话乍听起来仿佛体现了对行为一视同仁的严格公正,但实际上,这种刻板而冷酷的“绝对公正”让人无比无奈。正如瓦里斯感慨的那样:“这世上没有谁比一个绝对刚正不阿的人更可怕。”更要命的是,史坦尼斯的所谓公正其实是双重标准的——他对待封臣、下属,甚至敌人时都极力坚持“公正无私”,但当涉及到他自己时,这种绝对公正的原则却被“服从大局”的理由所取代。
最典型的例子,就是他放任梅丽珊卓用黑影刺客杀死蓝礼·拜拉席恩,明显触犯了谋杀和弑亲这两大严重罪行。如果是别人犯了这类罪,史坦尼斯肯定会毫不留情地施以惩罚,但面对自己人的所作所为,却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也许他能辩称这都是梅丽珊卓的行为,与自己无关,但谁都知道,这背后是他默许的。至于责任,史坦尼斯直接把锅甩给了红神。
剧中省略了蓝礼遇害后史坦尼斯攻打风息堡的部分剧情。原著中,梅丽珊卓第二次生出了黑影杀手,潜入风息堡刺杀了代理城主,而当时负责护送梅丽珊卓的正是洋葱骑士。洋葱骑士也正是通过这次,才彻底见识到红袍女的法力,随后他才极力建议将劳勃的私生子送往狭海彼岸。面对这起谋杀案,史坦尼斯依旧选择接受,没有任何所谓的公正裁决。
除此之外,史坦尼斯实际上是最早发现瑟曦和詹姆乱伦生子秘密的人。他将这个震撼性的消息告诉了琼恩·艾林,却没有告诉劳勃王。结果,琼恩被毒杀,史坦尼斯则悄悄返回龙石岛筹备大计。这是否意味着他早已有了谋反的念头?那他的所谓“正义”和“责任”又去哪里了?理论上声称追求绝对公正的他,难道不应该效仿艾德·史塔克那样去坚持正义吗?
有些人认为在拜拉席恩三兄弟中,史坦尼斯是最有资格成为国王的那个人。但我恰恰持相反观点:史坦尼斯是拜拉席恩家族中最不适合登上王位的。因为他是一个冷冰冰的公正判定机器,缺少基本的人情味。
他的行动出发点全部建立在“应该”和“不应该”这两个死板的规则上。例如,他认为“这不是要不要的问题,作为劳勃的合法继承人,王座理应属于我,这是法律的规定”;又如他坚信自己守住了风息堡,劳勃就“应该”把风息堡封给他,而不应该给一个什么都不懂的蓝礼小孩;还比如,他觉得蓝礼没有继承权,所以蓝礼被杀是“罪有应得”;以及当年守堡时,他宁可啃老鼠啃皮鞋也绝不投降的死硬态度。
如果一个人对世界的判断被简化成只有“该不该”和“对不对”两种答案,并为此执着到底,那么他活在的就不是真实而复杂的世界,而是一个经过极端简化的假设世界。在这个世界里,牺牲和献身被当作必然,权衡和妥协则成为耻辱。“该不该”“对不对”的二元判断很容易给出,但如果用这套标准去生活,特别是去统治,注定是件不幸的事。
现实中,有不少人也像史坦尼斯这样:严厉、刻板、极度自律,对生活无从温柔以待。他们能尽到责任,却缺乏情感,不懂得爱自己,也不会去爱别人。史坦尼斯就是这种人的典型代表。
史坦尼斯首次登场是在龙石岛,形象灰暗,性格冷硬。原著中对他的描述与剧中大体相符,只是外貌上稍有差异:他是个略显谢顶、身材瘦削但四肢强健、脸上常带冷峻表情的中年男子。他沉思时有磨牙的习惯,似乎总在压抑着内心的焦虑。
曾在风息堡做铁匠的唐纳·诺伊,在长城遇到雪诺时谈起拜拉席恩三兄弟,用钢铁来形容他们各自的性格。他说,如果劳勃是纯钢,那么史坦尼斯就是纯铁,黑沉沉的、坚硬且坚韧,但也脆弱,容易断裂,像铁一样,在弯曲之前先会断掉。
史坦尼斯出生于征服264年,比劳勃小两岁。自幼性格过于严肃,或许因为劳勃太强势,压制了他的自信,他几乎从未展露笑颜。征服278年,破船湾沉船事件中,14岁的史坦尼斯和劳勃亲眼目睹了父母的遇难,但却无能为力。这件事让他变得更加沉默寡言,甚至开始怀疑七神的存在,给后来红神在龙石岛传播信仰留下了空间。
风息堡的克里森学士视史坦尼斯如亲子,史坦尼斯成为龙石岛公爵后,克里森主动要求随行到龙石岛继续做学士。但这位如父亲般的老人晚年却遭到史坦尼斯的冷落。克里森曾劝阻他远离梅丽珊卓和光之王信仰,甚至以身试险喝下毒酒,以死警示,然而终究没能换来史坦尼斯的一丝同情。
簒夺者战争时,年仅18岁的史坦尼斯为坚守风息堡,宁愿啃老鼠、啃鞋皮也不投降。征服283年,劳勃称王,19岁的史坦尼斯被任命为海政大臣,负责攻打龙石岛。然而他赶到时,韦赛里斯和龙母早已逃离,劳勃大为恼怒,史坦尼斯只能继续留任龙石岛公爵。蓝礼出生于征服278年,称王时不过五岁,如果劳勃当时就把风息堡封给他,确实颇有争议。
史坦尼斯因为没被封为风息堡公爵而怀恨终生,但仔细想想,跟一个五岁的小弟弟争夺权位,确实有些荒谬。在五王之争期间,蓝礼和史坦尼斯曾有一次会面,蓝礼带了个桃子想递给史坦尼斯,但被冷冷拒绝。这个细节在剧中被删,实属遗憾。史坦尼斯拒绝的不是一个桃子,而是生活中的一点甜美与温情。他对两个兄弟没有感情,只有血缘和责任的冷冰冰联系。
征服287年,史坦尼斯迎娶了赛丽丝·佛罗伦。剧中赛丽丝容貌平凡,是光之王的忠诚信徒,而原著中的赛丽丝则更为另类,她嘴唇上长着胡子,每天对镜拔胡子。我猜这也是史坦尼斯和她之间感情淡薄的原因:一个机械履职,一个在贫瘠土地上种瓜而不得。
史坦尼斯没有儿子,这令他颇为遗憾。他唯一的女儿希琳不幸染上灰鳞病,虽痊愈却毁容。史坦尼斯对她感情淡漠,剧中他把希琳献祭给光之王,原著虽未写到,但大势所趋。剧中增加了他对女儿少许父女情深,算是对这一冷酷形象的温柔修饰。
我一直觉得史坦尼斯的军事才能被过分高估了。虽然赢过几场战役,但仔细分析,这些胜利不是因为对手懒散,就是对手实力不足,或者背后有得力谋士撑腰。而当他独自作决策时,表现却并不出色。
他人生第一场硬仗是风息堡之围。艾德评价他“几乎无所畏惧”,在城中苦守一年,提利尔公爵和雷德温伯爵的军队在外面饮酒作乐,而城里的人靠吃老鼠皮鞋度日。这其实不算战斗,提利尔懒得出兵,宁愿消耗时间围困。艾德的评价只能说明史坦尼斯勇敢、坚韧,却未提军事才华。
劳勃称王后,他草率组建舰队攻打龙石岛,轻而易举拿下几乎无人防守的龙石岛,这场胜利对手太弱。
六年后格雷乔伊叛乱,他才迎来军事高光时刻。史坦尼斯联合雷德温指挥皇家舰队击败维克塔利昂的铁舰队,征服大威克岛,并接受海石之位投降。原著对这场叛乱描述有限,不详史坦尼斯具体战术,但既有青亭岛舰队协作,胜利自然不是他一人功劳。
黑水河大战则是史坦尼斯的耻辱。实力明显占优的他却任用唯唯诺诺、固执己见的小舅子做舰队司令,不把洋葱骑士或海盗船长派上阵。步兵还被山地高山氏族反复袭扰。战争智慧远不及提利昂,要不是人数优势,根本攻不进烂泥门。黑水河之败,成为他最大的污点。
之后史坦尼斯听从洋葱骑士建议,率军北上援助琼恩·雪诺与野人之战。野人装备简陋,他率领全副武装的正规军大杀四方,虽没多大光彩,但也算必然胜利。
回到黑城堡,他准备进攻小剥皮,但南方士兵不适应北方寒冷。是雪诺出主意偷袭铁民阿莎,夺回深林堡,赢得北方氏族及熊岛、卡史塔克支持,终于有北方人愿意跟他一起对付小剥皮。如果算胜利,雪诺功劳巨大。
原著未及临冬城战役,但从深林堡到临冬城,严寒几乎吞噬了史坦尼斯的军队,士兵分食死尸,火祭也难解危机。他身边无洋葱骑士,无雪诺,独自面对困境,只有坚强和勇气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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